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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学院专家教授风采

 


郭志祥,社会科学学院院长,教授,河南大学硕士生导师,中国法律史学会理事,河南省法理法史研究会副会长。专业方向:法律史和比较法,主讲课程:外国法制史和中西法文化比较研究;曾获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论文一等奖2次,主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1项、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2项;曾在《法学研究》《环球法律评论》《比较法研究》《法学》《史学月刊》和《河南大学学报》等核心刊物和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近20篇,文章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转载,参编学术著作和法学专业教材4部。



周占生,社会科学学院特聘教授,河南省法律文化学会常务理事曾任职于洛阳师范学院政法学院,先后在复旦大学和浙江大学法院学习、访学,曾获教育部“精彩一课”大奖,河南省高校教学比赛一等奖,洛阳市优秀教师等奖项。主讲法理学、刑事诉讼法学、法律方法等课程。先后在《浙江社会科学》《中州学刊》《河南社会科学》《郑州大学学报》 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数篇文章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学术文摘》转载;出版学术专著《权利的限制与抗辩》,主编《当代中国权利限制与保护问题研究》两部;主持并完成省社科规划项目两项,主持完成省社科联等10余项目。



李俊恒,社会科学学院特聘教授,毕业于河南大学历史系,原许昌学院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院长、学报编辑部主任暨主编,原许昌市政协副主席。主讲中国古代史、中国古代思想文化史、中原地方史等课程。发表专业学术论文50余篇,出版学术著作3部、主编或参编本科教材及合作编著大型专业工具书14部。爱好文学,创作古体诗词3000余首。



        李文发,社会科学学院特聘教授,信阳师范大学硕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会员。原信阳师范大学法学与社会学院院长,河南省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河南省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信阳市委、信阳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信阳市人大法工委咨询委员、信阳仲裁委仲裁员。长期从事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法律文书写作等课程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先后主持和参与完成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三项,河南省社科规划项目五项,在《毛泽东思想研究》《河南社会科学》《社会主义研究》《最高人民法院报》《公民与法》《行政与法》等 学术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曾获河南省教育系统教学技能竞赛(高校法律)一等奖,获“河南省师德标兵”、“河南省教学标兵”荣誉称号。

 

 


尹全海,博士,社会科学学院特聘教授,信阳师范大学博士生导师曾任信阳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院长。现为河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根亲文化与两岸交流研究中心主任、河南省学位委员会第四届学科评议组委员、河南省兴文化工程文化研究专家委员会专家;兼任中国河洛文化研究会理事、河南省台湾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主要从事根亲文化与两岸交流研究、炎黄文化与炎黄学研究。

曾任先后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国家出版基金项目各一项,参与完成国家社科基金特别委托项目一项;主持完成中央台办委托调研项目、国务院台办对台宣传项目、国际民委民族理论研究项目、国家古籍委重点资助项目、教育部社科规划项目等十多项。出版《清代渡海巡台制度研究》及“中央政府管理台湾历史文献丛编”“中原与闽台关系研究从书”十余种。在《史学月刊》《两岸关系》《中州学刊》《齐鲁学刊》等发表学术论文七十多篇,其中《炎黄学研究对象叙论》《<台湾通史>百年记忆》,被《新华文摘》(2018年第15期、2020年第23期)全文转载。研究成果,获2020年度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一等奖一项,2018年度、2020年度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特等奖两项。河南省高校教学名师、河南省优秀教师。


田青刚,社会科学学院特聘教授,信阳师范大学硕士生导师,国家社科基金重大专项“大别山精神研究”首席专家。曾任信阳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副院长、大别山精神研究院院长等。

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重大专项、中央党史与文献研究重点课题、河南省社科规划基金项目等20余项;在《中州学刊》《党史研究与教学》《河南日报》理论版等报刊发表学术论文60余篇;主编有教育部中国共产党革命精神系列读本之《大别山精神》及《红二十五军长征人物传略》《大别山革命历史回忆资料丛编》(9册)等著作。

论文入选中宣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理论研讨会”,受邀参加天安门广场召开的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曾在央视《长征英雄 吴焕先》、安徽卫视《刘邓大军在安徽》等电视专题片中担任访谈专家。



       陈光,清华大学诉讼法专业博士,副教授, 河南省法学专业评估专家评委、河南省高等学校对口招生命题专家、信阳市法学会常务理事、社会科学学院法学专业学科带头人。主讲数字法学、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证据法、ADR、犯罪心理学等课程。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刑事案件被害人损害赔偿研究----基于数学建模等多重视角的实证分析》(河南大学出版社,2019)、《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运作的数学建模分析研究》(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22)。主持完成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附带民事诉讼程序运作的数学建模分析研究》、主持完成河南省重点研发与推广专项(软科学)项目《数学建模视域下的刑事案件被害人损害赔偿研究》等多项省部级及省厅级科研项目。

 


胡志国,中共党员,历史学硕士,副教授,毕业于安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河南省历史学会常务理事信阳市学术技术带头人、信阳市红色文化研究专家,曾兼任河南省历史学类本科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主讲中国近代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史等课程。在《新闻爱好者》《领导科学》《职业技术教育》《兰台世界》《安庆师范学院学报》等刊物上先后发表论文10余篇。现主持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河南省兴文化工程项目)1项,主持完成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1项、河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1项、河南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课题1项、信阳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3项;参与完成国家社科项基金项目2项、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1项、河南省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重点项目2项、河南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一般课题1项。荣获信阳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1项。

 


 陈杰,中共党员,副教授,历史学博士,毕业于上海师范大学中国史专业。主讲历史地理学、历史文献学等课程,主要研究方向为历史人文地理与区域社会经济史。先后在《地理学报》《历史教学》《农业考古》《档案与建设》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出版学术专著1部。主持完成厅级科研项目2项、校级重点科研项目1项,获河南省社科联优秀调研成果一等奖1项,参与国家级、省级科研项目数项。先后荣获河南省优秀学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等荣誉称号。

 


 寇博文,博士,毕业于云南大学中国经济史研究所。在《城市史研究》《黑龙江民族丛刊》等刊物发表《宋代江南城市基层管理研究》《北宋辽金多都制原因初探》等学术论文19篇。参编著作《东亚视野下的东北史地研究》(社科文献出版社,2015年版)《东北古代民族筑城研究》(社科文献出版社,2017年版)等6部。参与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多民族文化交融视野下的云南宗祠调查与研究》、教育部青年项目:《唐代财政体制变革与地方治理模式演变研究》。 

 


徐战辉,中共党员,副教授,毕业于河南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硕士,信阳学院青年教学名师,信阳市高层次人才,信阳市法治建设人才库(普法与依法治理人才库)成员。研究领域为民法原理和民法案例研习。主讲民法总则、民法合同等课程。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和OBE教育理念,重点培养学生依照民法规范处理民事纠纷的能力。主持的《法学案例教学模式研究——以3D庭审场景与请求权基础的融合为例》获河南省高校实践育人工作优秀案例实践教学类二等奖。曾获信阳学院第九届、第十五届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创新大赛二等奖。

 


代晓丽,中共党员,历史学硕士,副教授,毕业于陕西师范大学世界史专业。主讲世界近代史、世界现代史等课程。发表论文4篇,主持市级项目1项,主持民办教育协会课题1项,主持校级项目1项,主编历史教学专著1部,参与河南省社科联项目2项。

 


闫春丽,刑法学硕士,副教授,河南省周口市人,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主讲刑法总论、刑法分论等课程。参编专著2本,参与完成省级课题2项、厅级课题5项,主持厅级课题1项、校级课题2项,发表学术论文4篇。曾获信阳学院2016年度第八届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二等奖、河南省2021年全省教育系统教学技能竞赛(高校文科组)三等奖。



 蔡坤朋,中共党员,副教授,毕业于宁波大学民商法学专业。主持参与省、市、校项目5项,曾获第二十三届全国教师教育教学暨河南省第五届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优质课大赛高等教育组三等奖,主持线上线下混合式课程《合同法》并获校级优秀在线课程三等奖,信阳学院第十四届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创新教学大赛三等奖,2019、2022年度信阳学院“优秀教学设计二等奖”,信阳学院社会科学学院第十四届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创新教学大赛一等奖,信阳学院“优秀教师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




张奎,副教授,中共党员,河南省郸城县人,毕业于昆明理工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信阳学院社会科学学院专职教师,信阳学院第三届青年教学名师,第二届河南省本科高校教师课堂教学创新大赛一等奖获得者。主讲中国法制史、婚姻家庭继承法等课程。曾荣获信阳学院第七届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文科组一等奖、河南省民办教育优秀教师、信阳学院“优秀教师、优秀党员、文明教师”等荣誉称号。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参与完成省级课题2项,主持和参与厅级课题6项,曾荣获信阳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王章力,副教授,中共党员,刑法学硕士。主讲刑法学、法理学等课程。任信阳学院监事会监事,信阳学院工会兼职副主席,信阳市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信阳市法学研究会理事,兼职律师,信阳市仲裁委仲裁员。曾获河南省文明教师,首届信阳市优秀社科人才等荣誉称号。参编著作1部,参与、主持省厅级课题2项,主持市厅级课题2项,发表论文数篇。



胡晶,中共党员,副教授,毕业于新疆大学(双一流),法学硕士。信阳市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主讲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等课程。先后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参编著作1部,主持、参与完成省、厅、校级等项目10余项,2021年获河南省教育系统7.5普法突出先进个人;2018年指导河南省大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法律+产业”法律应用型人才培养问题研究获批河南省重点项目并顺利结项;2018年指导信阳学院法律援助中心项目获“创青春”河南省大学生创业大赛二等奖;2021年荣获信阳学院“最美教师”“优秀教师”“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