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郭志祥,社会科学学院院长,教授,河南大学硕士生导师,中国法律史学会理事,河南省法理法史研究会副会长。专业方向:法律史和比较法,主讲课程:外国法制史和中西法文化比较研究;曾获河南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论文一等奖2次,主持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1项、省级高等教育教学成果2项;曾在《法学研究》《环球法律评论》《比较法研究》《法学》《史学月刊》和《河南大学学报》等核心刊物和专业刊物上发表论文近20篇,文章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高等学校文科学报文摘》转载,参编学术著作和法学专业教材4部。
周占生,社会科学学院特聘教授,河南省法律文化学会常务理事。曾任职于洛阳师范学院政法学院,先后在复旦大学和浙江大学法院学习、访学,曾获教育部“精彩一课”大奖,河南省高校教学比赛一等奖,洛阳市优秀教师等奖项。主讲法理学、刑事诉讼法学、法律方法等课程。先后在《浙江社会科学》《中州学刊》《河南社会科学》《郑州大学学报》 等刊物发表学术论文30余篇,数篇文章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学术文摘》转载;出版学术专著《权利的限制与抗辩》,主编《当代中国权利限制与保护问题研究》两部;主持并完成省社科规划项目两项,主持完成省社科联等10余项目。
张奎,副教授,中共党员,河南省郸城县人,毕业于昆明理工大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信阳学院社会科学学院专职教师,信阳学院第三届青年教学名师,第二届河南省本科高校教师课堂教学创新大赛一等奖获得者。主讲中国法制史、婚姻家庭继承法等课程。曾荣获信阳学院第七届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文科组一等奖、河南省民办教育优秀教师、信阳学院“优秀教师、优秀党员、文明教师”等荣誉称号。发表学术论文10余篇,参与完成省级课题2项,主持和参与厅级课题6项,曾荣获信阳市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王章力,副教授,中共党员,刑法学硕士。主讲刑法学、法理学等课程。任信阳学院监事会监事,信阳学院工会兼职副主席,信阳市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信阳市法学研究会理事,兼职律师,信阳市仲裁委仲裁员。曾获河南省文明教师,首届信阳市优秀社科人才等荣誉称号。参编著作1部,参与、主持省厅级课题2项,主持市厅级课题2项,发表论文数篇。

高秋月,中共党员,信阳平桥区人,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律史硕士,讲师,主讲中国法制史、法律职业伦理等课程。
焦雯霞,河南平顶山人,毕业于广西大学,法律硕士,主讲民商法、法学原理等课程。
刘君辉,讲师,河南周口市人,毕业于贵州大学法学院,社会科学学院专任
教师,讲授民法总论、中国法律思想史等课程。参与完成信阳市软科学项目及校级课题2项,参与完成校级思政项目1项。

任帅玉,讲师,河南省安阳市人,毕业于甘肃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社会科学学院专任教师,主讲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民法总论、国际私法等课程。参与完成信阳市软科学项目及校级课题2项,参与完成校级思政项目1项。
蔡国柱,中共党员,河南省信阳市人,毕业于河南工业大学,法律硕士,主讲宪法学、国际法等课程。
余新旺,河南信阳人,法学理论硕士,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主讲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债法总论等课程。信阳市八五普法讲师团讲师,兼职律师。

张宸尉,民盟盟员,河南信阳人,法律硕士,主讲宪法学、法律逻辑学等课程。曾任职于湖北省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从事刑事执行检察工作6年,具有丰富的检察工作实务经验。
杨璐,中共党员,河南省许昌市人,毕业于云南民族大学,法律硕士,会计学双学位,主讲商法、物权法等课程。
闫娇娇,中共党员,河南开封人,毕业于河南大学法学院,刑法学硕士,助教,主讲法律逻辑学、犯罪心理学等课程。

张可,河南省鹤壁市人,毕业于郑州大学法学院,现任信阳学院社会科学学院专职教师,主讲知识产权法课程。

韩宜蓉,河南省驻马店市人,毕业于哈尔滨商业大学法学院,现任信阳学院社会科学学院专职教师,讲授法学论文写作、国际私法、中国法律史等课程。
郝艳,河南省南阳市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硕士,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主讲经济法学等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