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18日,法学教研室共举行4场“三课”活动,其中1场观摩课、1场公开课和2场研讨课。
3月21日上午第三节,法学教研室在社科楼515教室开展一场公开课,本次主讲教师是法学教研室的闫春丽老师,法学教研室全体无课的青年教师参加了本次公开课的听评课活动。

(图为闫春丽老师的公开课)
闫春丽老师这次课程讲授的主题是《刑法总论》中的不作为犯罪。教学过程中,闫老师首先以提问的形式带领学生复习了上节课的重点知识并就个别问题现场答疑,随后以“张三驾车撞倒李四后逃逸,随后先后路过的此处的下班医生王五和李小四(李四的儿子)均未予以救助,后李四失血过多而死”一案,引导学生思考本案中相关人的行为是否构成不作为犯罪。涉及到作为义务的来源的重点知识时,闫老师以司法实务中的实例带领学生展开对该问题的讨论。在评课的过程中,老师们对闫老师的较强的语言表达、师生热烈的现场互动、学生积极的课堂表现等方面进行评价和交流,并予以肯定,对语速过快、板书字体较小等不足之处提出了改进建议。
3月21日下午第5节,法学教研室在社科楼513教室开展一场针对青年教师的研讨课,本次主讲教师是法学教研室的訾莹莹老师,骨干教师蔡坤朋带领年轻教师参加了本次研讨课的听评课活动。

(图为訾莹莹老师的研讨课)
訾莹莹老师主讲的《刑法专题研究》课程中的因果关系,在课堂讲授中,訾老师结合大量实务案件和法考真题,引导学生掌握刑法中因果关系的意义及认定标准。课后,听课的专家老师们对訾老师课堂讲授中板书设计合理、教学设计完整等优点给予肯定,对授课语速过快、师生互动不足等有待改进之处给予中肯的建议。

(图为骨干教师蔡坤朋与青年教师訾莹莹课后研讨)
3月21日下午第7节,法学教研室在社科楼305教室开展一场针对青年教师的研讨课,本次主讲教师是法学教研室的周咪咪老师,骨干教师胡晶带领年轻教师参加了本次研讨课的听评课活动。

(图为周咪咪老师的研讨课)
周咪咪老师本次课程主讲的是《民事诉讼法学》中的管辖,课程讲授中授课内容详实,教学设计合理,板书工整清晰,但课程思政融入不够充分、师生互动不足,针对上述优点及缺点,听课教师在课后及时和任课教师进行沟通反馈,希望在下次的研讨课中有明显进步。
3月24日上午第3节,陈光副教授的观摩课在社科楼515教室如期举行,杨文兵副教授带领全体无课的青年教师到场观摩学习。

(图为陈光教授的观摩课)
陈教授本节课讲授的是《民事诉讼法学》课程中的管辖。课程讲授中教学环节环环衔接,过程完整,思路清晰,内容丰富,知识拓展有度,重难点突出,巧妙运用思维导图强化学生对知识的体系性把握,案例贴切有趣,学生学习兴趣高涨,课程结尾处思政元素融入自然合理。课后,听课老师们纷纷表示收获良多,并将在日后的教学中加强对知识体系的宏观把控与讲解。
社会科学学院自开展“三课”工作以来,通过青年教师旁听专家教授的观摩课和骨干教师的公开课,专家教授与骨干教师组成的督导组深入青年教师课堂开展研讨课并及时反馈教学效果,充分发挥了优秀教师 “传、帮、带”作用,为青年教师的快速成长搭建了切实可行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