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18日,法学教研室共举行5场“三课”活动,其中2场观摩课、1场公开课和2场研讨课。
3月15日,法学教研室在社科楼403教室开展一场公开课,本次主讲教师是法学教研室的蔡坤朋老师,法学教研室全体无课的青年教师参加了本次公开课的听评课活动。

(图为蔡坤朋老师的公开课)
蔡坤朋老师这次课程讲授的主题是《公司法》中的公司设立。教学过程中,蔡老师首先以提问的形式带领学生复习了上节课的重点知识并就个别问题现场答疑,随后以“公司设立与设立登记的区别”为导入引导学生带着问题开始新课的讲授。涉及到公司设立与公司设立登记的区别的重点知识时,蔡老师以生活中公司设立过程中的实例带领学生展开对该问题的讨论。在评课的过程中,老师们对蔡老师的较强的语言表达、师生热烈的现场互动、学生积极的课堂表现等方面进行评价和交流并予以高度肯定,对PPT不够精炼等不足之处提出了改进建议。
3月15日下午第4节,法学教研室在社科楼513教室开展一场针对青年教师的研讨课,本次主讲教师是法学教研室的任帅玉老师,教学副院长寇博文、杨文兵副教授带领骨干教师参加了本次研讨课的听评课活动。

(图为任帅玉老师的研讨课)
任帅玉老师主讲的《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学》课程中的就业促进法律制度,在课堂讲授中,任老师结合就业数据和图表向学生展示国家促进就业的紧迫性及必要性,引导学生了解我国的就业政策,掌握对灵活就业人员的保障制度,强化学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业制度的制度自信。课后,听课的专家老师们对任老师课堂讲授中课程思政融入自然合理、教学方法新颖等优点给予肯定,对授课节奏稍慢、课件稍显呆板等给予中肯的建议。
3月17日上午第4节,骨干教师徐战辉等人在社科楼501教室参与旁听了我院青年教师刘君辉的研讨课。

(图为刘君辉老师的研讨课)
刘君辉老师本次课讲授的是《民法总论》中的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课堂讲授中,刘老师以图文并茂的方式向学生讲述了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及分类,并以司法实务中的典型判决引导学生思考不同阶段的民事行为能力人的民事法律行为的后果。课后,听课老师们针对刘老师备课充分、举例贴切、案例式教学方法得当等优点给予肯定,对板书设计不够规范、个别知识点讲授不够充分等不足之处提出相应的完善建议。
3月18日下午第6节,法学教研室杨文兵教授的观摩课在社科楼317教室如期举行,社会科学学院法学教研室全体无课的青年教师到场观摩学习。

(图为杨文兵教授的观摩课)
杨教授本节课讲授的是《刑法总论》课程中的危害行为。课程开始前,杨教授带领学生复习了上节课的重点、难点,然后以实务中的不作为犯罪的典型案件为导入,引导学生思考危害行为的概念、特征及分类。讲到危害行为的主观特征时,杨教授对理论中的热点问题进行相应的拓展如原因自由行为、醉酒的人犯罪的认定等,提醒学生思考问题要有全局意识。课后,听课老师纷纷赞扬杨教授授课内容丰富,讲授熟练、思路清晰、师生互动有序、课程思政融入自然,并表示将在日后的教学中加强对知识体系的宏观把控与讲解。
社会科学学院自开展“三课”工作以来,通过青年教师旁听专家教授的观摩课和骨干教师的公开课,专家教授与骨干教师组成的督导组深入青年教师课堂开展研讨课并及时反馈教学效果,充分发挥了优秀教师 “传、帮、带”作用,为青年教师的快速成长搭建了切实可行的平台。

(图为陈光教授与青年教师陆田课后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