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上午,《民法专题研究》主讲教师焦雯霞在社科楼505教室进行以“无权处分”为主题的公开授课。教学副院长陈华林、法学教研室胡晶、张奎、闫春丽、刘君辉等教师及2018级法学2班专业学生观摩了本次授课。
在授课中焦老师以“无权代理”和“无权处分”两个经典案例为开篇引出无权处分行为的法律效力等问题。焦老师指出无权处分行为不能直接定性为有效。结合《民法典》中的相关法条以及法律实务中客观情形可判断其行为的效力存在多种可能性,有可能有效、无效、效力待定或者可撤销。课堂中同学们听讲认真,积极回答老师提出的问题,教学重难点突出,课堂互动较好。
示范课讲授完之后,陈院长及各位老师进行了课后点评,陈院长指出,基于部分考查课没有教材的情况下,鼓励青年教师积极编写讲义,逐步完善后修订为教材,编写教材是一项很重要的工作,鼓励各教研室积极开展。张奎老师指出,焦老师的语速较好,知识点讲授连贯,但教授方法可以采用从点到面的逐步展开的方式。胡晶老师提出,多媒体课件中的字体较小,可在案例中标注关键词及问题引发学生思考。
本次法学公开示范课的举行,各位教师本着互相交流、互相学习、互相提高的原则,在观摩及讨论过程中不断提升教研室的整体授课水平。
供图、供稿:法学教研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