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晚上,我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在社科楼303教室举行第五次“名师示范课堂”公开课教学。本次示范课属于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范畴,由张晓东教授主讲。2018级法学专业学生参加了此次教学活动。
张晓东教授从范冰冰偷税漏税案例引出本次课的话题,然后指出我们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必须做到以下几个“坚持”: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并详细阐述了以上五个方面的内涵。接着,张教授用著名思想家孔子来说明“学”与“问”的关系,要求法学专业的同学们在学习的过程中要准确把握“学”与“问”。最后,张教授希望法学专业的学生要培养良好的法治思维素养,尊重和维护法律权威,做一个有担当的法学人,同时要学懂法律知识,理解法律知识,学会融会贯通并敬畏法律,为国家和社会奉献出自己的力量。本次课让同学们更加清楚地认识到法律的意义,扩大了专业知识面,提高和增强了法律意识,领悟了法律的深层内涵,从而使同学们明白了什么是“法学人的担当”。
截止到目前,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万个示范课堂”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17]49号)、《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办公室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建设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名师示范课堂”的通知》(教办思政[2018]45)精神,我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部从2018年4月开始,认真组织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概论、中国近现代史纲要、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形势与政策、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等五门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名师示范课堂”教学。在教学的过程中,充分发挥了思政课课堂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主渠道作用,深入推动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坚定了广大学生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达到了预期的目标。
张晓东,男 ,1951年出生,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硕士生导师。曾任中南政法学院国际经济法系副主任、比较法研究中心主任、武汉市市政府参事、洪山区政协委员,现任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欧洲学会欧盟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湖北省法学会国际法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会员、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评审专家、湖北省高校巡视员、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国农工民主党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总支副主委兼南湖校区支部主委等职务。
主要从事国际经济法、世贸组织法和欧盟法的研究,先后出版了《中国反倾销立法比较研究》、《世界贸易组织规则与中国法制》、《国际经济法原理》等数部个人学术著作,并在《欧洲研究》、《法学评论》等权威、核心报刊杂志上发表论文40篇,其中10余篇被中国人民大学复印资料转载或索引。此外还主编或参编教材10余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