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4日晚,社会科学系教师徐战辉在教四楼207教室作了题为《法学方法论——假如我再做一次本科生》的学术讲座。徐战辉结合《法学方法论》,引导学生从法律理念、法律方法、法律技术和法学创新等方面着手规划本科阶段的法学学习和法律素养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