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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下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0-12    来源:   作者:   供图:   编辑: 阅读量:

各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要求在校师生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并达到规定的等级标准。现将我院2015年下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方式

采用计算机辅助测试的方式,模拟考试练习网址:www.isay365.com

二、测试对象

1、我院2012、2013级学生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未达标者。

2、以往测试成绩达标但想取得更高成绩的我院在校学生(以往成绩在http://henan.cltt.org/Web/Login/PSCP01001.aspx查询)。

3、需要考取普通话等级证书的我院在职教师。

三、报名时间

正方教务系统开放时间:2015年10月13日08:00—18日22:00,逾期不再接受任何形式的补报名。

测试时间以准考证显示时间为准。

四、报名方式

学生采用网上报名的形式。登录“信阳师范学院华锐学院主页”,点击右侧“正方教学管理系统”,登录后在“活动报名”中选择“网上报名”,勾选“2015年下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准确填写本人身份证号,点击“确定”,提交报名信息。然后点击“查看报名情况”,确认报名是否成功。

报名时若发现系统中无本人照片、照片不是本人或身份证号码错误,由学生本人于2015年10月19日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和电子相片到教学部教务科(行政楼三楼303室)查询、更正。无照片的考生将无法参加考试;由于考生个人原因而造成有关信息产生错误,最终导致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错误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教师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携带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于2015年10月19日到教学部教务科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一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相片,相片要求:背景色为蓝色、红色或白色;相片比例为390*567像素(宽*高);相片的文件格式必须为jpg或jpeg格式;相片的文件大小必须小于1M;相片以自己的身份证号码命名。

五、信息核对及缴费

10月19日前:各班级负责人到所在系教学秘书处领取报名信息核对表,考生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未签名的视为无误);同时,以班级为单位将报名费(根据豫价费字[1997]第137号文件规定,在校大学生普通话测试费收费标准为每人20元)上交至财务部(行政楼一楼102室)。

10月20日前:各班级负责人将本班报名信息核对表及缴费凭证一并交至教学部教务科。

六、其他

1.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将普通话水平等级分为三级六等,即一、二、三级,每个级别再分出甲乙两个等次。即一级甲等(97-100分),一级乙等(92-96.9分),二级甲等(87-91.9分),二级乙等(80-86.9分),三级甲等(70-79.9分),三级乙等(60-69.9分)。一级甲等为最高,三级乙等为最低。

2.中文专业学生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需达到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非中文专业师范类学生需达到二级乙等以上(含二级乙等);非师范类学生需达到三级甲等以上(含三级甲等)。

3.《〈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规定,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含二级乙等)标准。

4.根据《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全国通用。

信阳师范学院华锐学院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信阳师范学院华锐学院普通话水平测试站

2015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