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信阳师范学院华锐学院是教师的摇篮,成立教育社团是为了早一步、进一步提高师大学生成为一名优秀教师所应具有的能力,在信阳师范学院华锐学院社会科学系领导的关心支持下,由一批迫切希望提高自身能力的在校生自愿组织起来的学生团体。
第二条 本社团以师范类专业为主与所有喜欢教育事业的同学进行教育技能交流与研究和组织会员亲身在校内、校外实践为途径,以让社员最终拥有优秀教师所具有的技能与素质等能力为目标,积极开展相关工作,为学校培养优秀教师贡献力量。
第三条 本社团坚决服从学院、社联的领导,遵守《社联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积极配合社联工作。
第四条 社团宗旨
以服务社员,配合学校开展各项工作,培养全面型优秀教师为宗旨。
第五条 社团原则
1、自主 自愿 自办;
2、发扬活动问责制;
3、内部实行民主集中制。
第六条 社团活动方向
1、社团内部组织小组(按门类分)进行自讲自评活动;
2、搜集相关教育书籍,并组织会员学习;
3、指导教师或名师讲评经验,讲教师必备经验;
4、与周边小学、初中、高中建立交流互动平台,对外宣传师大教学教育水平对内宣传各优秀初中、高中,促进双方人才流动;
5、定期举办说课、讲课大赛,提升同学学习热情。
第七条 社团发展目标
本社以建成华锐学院教育学专业首选社团为近期目标,以建成华锐大品牌社团为中期目标,并将以建成全国一流知名教育类社团为最终目标。
第二章 会员
第八条 本社团采用注册会员制,凡华锐在校学生均可申请,具体方法:
校内固定地点申请;经协会审查批准后可成为正式会员。
第九条 个人会员条件
1、对教育事业感兴趣的同学;
2、品行端正,支持并乐于参加本社团组织的活动;
3、有一定教育知识,或渴望学习这方面知识的同学;
4、大学期间准备当家教或拥有成为一名优秀教师愿望的同学。
第十条 团体会员
凡组织开展为进一步增强一名优秀教师应具有的勇气与自信等活动,热情支持本社团工作的系、班,均可申请。
第十一条 会员权利
1、有参加本社团的有关会议及各项活动、阅读本社的有关文件、接受本社的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2、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建议、批评和监督社团各项工作的权利;
3、在常委会对社员行为表现做出鉴定时,本人有权参加和进行申辩,其他社员可以为其证明;
4、有请求本社团维护其合法权益,帮助和解决在志愿活动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的权利;
5、有接受本社表彰的权利;
6、有取得社员证的权利;
7、有自愿退出社团的权利;
8、有参加本社团活动的优先权及其它权利;
9、特殊情况如家庭贫困的可减免会费。
第十二条 会员义务
1、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把爱党、爱国同爱校、爱会紧密结合起来;
2、参加本社活动,履行本社义务,宣传社团的宗旨,维护社团的声誉;
3、遵守本社章程,执行本社决议,宣传和推广教育研究的义务;
4、参加本社团组织活动,反映各方面意见、建议,及时总结经验教训的义务
5、主动向本社提供各种信息,意见和建议,协助并监督组织活动的执行情况;
6、服从本社的统一安排,积极配合本社团各项工作的开展;
7、新社员入社时交纳合理的社团费。
第十三条 会员若有违法违纪违反校规及本章程而执迷不悟者,本社团有权将
其退会或开除会籍。
第三章 组织
第十四条 本社团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一般是由常委会代行其职权。个人会员人数为其人数的10%左右,团体会员人数为其人数的5%左右。
第十五条 本社团会员代表大会职责:
1、选举及罢免本社团日常工作机构人员;
2、依《社团管理条例》等条例制订修改有关规章制度;
3、研讨,协商制定各种重大任务事宜、讨论决定本协会工作方针政策和任务;
4、监督总结本社团工作;
5、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和办公室财务报告 ;
6、协调管理各部室工作并负责主要活动的方针制定与贯彻执行;
7、决定终止事宜。
第十六条 一般情况下每学期举行二次会员代表大会。
第十七条 社团实行干部负责制,根据工作需要设置以下机构:
1、顾问1名,指导老师1名,指导社团日常工作活动;
2、社团代表大会常任委员会十名;
3、会长一名,会长职责:
(1) 召集会员组织代表大会并执行决议;
(2)代表本社团向政管院,社联等上级主管部门汇报请示工作,执行上级主管部门的现任安排;
(3)负责社团整体工作。
4、副会长两名,协助会长工作统筹社团各部。
5、办公室,主任一名,干事若干。严格档案管理,作好物品管理,优化工作环境,协调各部配合工作,并负责本会档案,文件和会员的记录的整理与保存;在理事会的领导下具体实施对会员工作和活动情况的记录,考核,评估等。
6、宣传部,部长一名,干事若干。对内负责找寻相关资料及负责利用校社团各种媒体渠道进行宣传,扩大社团影响、知名度;对外协助外联部与周边学校建立交流互助平台,宣传河师大的教师教学水平及学研社。
(1) 外宣,主要负责活动后期宣传,以新闻稿形式进行社会宣传
(2)内宣,主要负责活动的前期宣传,即宣传板块的设计等
(3)网宣,负责协会的网页制作,活动稿件、图片的制作和及时上传,网站建设、管理与维护,加强社团对内对外的宣传与交流,并通过网站传达社团的信息。
(4)编辑部:负责社团活动稿件制作,上传文章的筛选以及期刊编辑等工作。
7、外联部, 部长一名,干事若干名,负责本社团开展外联工作,与周边初、高中建立交流互助平台,加强联系与交流,为本社团会员校外实践创造良好的环境,负责社团活动资金。
8、策划部,部长一名,干事若干名,负责我社各项活动的策划及统筹工作。
9实践部,部长一名,干事若干名,负责我社校内各活动,如:讲课大赛。
10、组织部,部长一名,干事若干名,负责组织我社校外活动,如:“走进社区”教育服务队、中小学教学、社会家教等。
以上各部门可就临时情况具体分工和合作。
第四章 选举制度
第十八条 换届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每一个青蓝教育学社社员都有权利参加各职位的竞选。
第十九条 换届根据自我评价和综合评价得出最后结果,并报院、校团委和校学生社团联合会批准备案。
第二十条 每一个参加竞选的同学都必须认真学习教育学学社的各项制度,热爱教育学社,关心教育学学社,愿意为教育学社的发展贡献出最大的力量。
第二十一条 每一个参加竞选的同学必须认真学习学校的各项制度,尤其要熟悉社团的管理办法,基本情况,有能力为社团的发展进言尽力。在各种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发挥才智,努力进取,锐意创新,为学校社团发展贡献力量。
第二十二条 每一个参加竞选的同学要认真填写河南师范大学青蓝教育学社常委会干部竞选表。
第二十三条 考评的同学要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每一位被考评的同学作出负责任的评价,不得弄虚作假,徇私情,走关系,一经发现取消被考评同学的参评资格。
第五章 财务制度
第二十三条 经费来源及管理
本会经费主要来自以下各方面:
1、会员交纳会费;
2、社团活动的外部收入;
3、上级管理部门的拨款;
4、社团外联取得;
第二十四条 经费支出
1、由支出部门先向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再由常委会进行的讨论,通过后交会长签字,然后到办公室支取;
2、办公室以发票报销相关经费;
3、社团经费由办公室统一负责主管,学期末工作会上向理事会汇报,经费及预算由理事会决定。
第六章 运转方式
第二十五条 社团运转方式
1、本社团是学生自主自办的学生社团,任何运转方式不受社会及个人干预,将独立自主作为本社主要运转方式;
2、坚持民主集中制,社团招员、干部培养及任免、活动举办等社团事宜由社员或社团代表进行民主表决后方可实施;
3、干部责任负责制,社团发展过程举办的任何活动都有专门主要负责人负责,如活动有失误将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
第七章 例会制度
第二十六条 例会制度是为了保证各活动顺利进行、我社健康发展而实行的制度。
1、暂定每月第一个周末为例会时间,由各部轮流举办例会;
2、每次活动开展前由办公室组织召开讨论会议,并在活动结束一周内开总结大会;
3、每年开二次社员大会,即招新后一次和一年工作后一次。
第八章 值班制度
第二十七条 值班制度是为了保障教育学社的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青蓝教育学社的反应能力而采取的有效办法。
1、由教育学社办公室定出值班表,教育学社六部一室按值班表的安排轮流值班;
2、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要清理办公室内的资料,保持办公室的卫生,注意留言板上的信息,完成常委会临时指派的任务,并做好有关的纪录;
3、值班人员原则上不准缺席,如无故缺席三次以上者将被取消年度评优资格。有事应该事先请假;
4、联系社员和相关导师的工作由办公室作出安排,被安排的人员集中在指定的时间完成工作,无故缺席三次者将被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第九章 活动内容及方式
第二十八条 活动内容:我社以教育研究与实践为主要内容,从而将举办与我社主旨相关的活动。
1、品牌活动 讲课大赛、说课大赛、为我社校内品牌活动;“走进社区”教育服务、走出去家教培训、下乡支教为我社的校外品牌活动;
2、常规活动:除了每年的品牌活动,我社将定期举办教育心得交流会,名师讲座、教育研究征文等活动。
第二十九条 活动方式
1、每个活动由充分民主讨论及研究后交有关领导商讨后举行;
2、每个活动有至少一个主要负责人负责;
3、活动由个部门协调完成;
第十章 奖罚制度
第三十条 会员奖励条件:
1、 优秀活动奖,本社在活动期间将举行一系列活动,从而在活动中表现突出
者将获得该荣誉;
2、讲、说课等比赛中自讲优秀者,本社将给予该荣誉称号;
3、总结活动、社团发展报告优秀者;
4、在社会实践中外界对其评价优秀者;
5、极大提高本社团知名度者,视成绩给予奖励。
第三十一条 奖励内容;
1、比赛及社会实践中优秀者给予证书;
2、社团发展过程中表现突出者将实行干部升迁制;
3、青蓝教育学社每年6月、12月份各进行一次评优活动,评选出优秀干事若干名。
第三十二条 处罚种类:
处罚种类包括会议批评、警告、严重警告、降职、撤职、劝其退会。
第三十三条 会员惩罚:
1、 无故缺会或不认真工作导致出现问题者,将实行责任追究干部撤免制;
2、利用职权谋私利者,及破坏社团活动、干部选举者视情况给与相应惩罚;
3、违法违纪违反校规基本章程者,视情节给予处分;
4、外出有损师大形象及社团形象者。
第三十四条 奖惩评选办法本着公正公平原则进行。
第十一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会员代表大会拥有本章程的修改、补充、解释权。
第三十六条 严格以社联管理为纲,以学院领导、老师指导为准。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的有关规定若与《信阳师范学院华锐学院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及《信阳师范学院华锐学院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相抵触,视为无效条例。
第三十八条 该章程解释权归本社团。